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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司法局

丹东市司法局(网上办事大厅)

联系电话:0415-2212702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丹东市振兴区中心北路2号新区农委综合楼4楼(丹东市司法局);【邮政编码】118000

办公时间:9:00—11:30 13:00—17:0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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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司法局职能信息

丹东市司法局是丹东市人民政府的重要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的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法治建设中长期规划建议。

三、承担统筹规划立法的责任。

四、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承担审查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负责立法协调工作,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清理工作。

五、承办市政府规章的解释工作、承办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实施后的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实施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市政府组织起草的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清理、编纂等相关工作。负责各县(市)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六、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

七、负责全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指导监督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工作。

八、制定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法治宣传和法治创建工作。

九、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工作。

十、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公证、仲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十二、指导监督全市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登记管理,违纪行为调查,对违纪行为的处理以及司法鉴定机构名称、登记地址、法定代表人、机构负责人的变更审核。

十五、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

十六、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协助各县(市)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七、承担市委法治建设相关工作。

十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丹东市司法局始建于198012月。局机关现内设16个职能科(部)室。直属单位有丹东市监狱、丹东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根据机构职责,丹东市司法局设1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工作目标考核、政务公开、政务督察工作,负责机关信息报送、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行政后勤、外事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协调办理。

(二)装备财务保障科

负责指导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监督落实建设标准、经费保障并拟订财务管理办法,监督、管理本系统中央、省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负责全系统的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等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三)法治调研科

负责机关文字综合工作,统筹全系统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开展法治建设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法治建设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法治建设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拟订本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接受各地区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 承担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事务。

(四)立法科

组织起草、调研、论证、协调、审核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市政府规章解释和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的回复工作。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拟订项目建议有关工作,承办政府立法规划和年度政府立法计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拟订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建议。负责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编纂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相关清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清理。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指导、监督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依法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负责市政府组织起草的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实施后评估工作。负责对市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承办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

(五)社区矫正管理科(社区矫正监管支队)

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全市社区服刑人员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市级社区矫正监管信息平台管理,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六)行政复议应诉科

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负责对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情况进行督查,研究行政复议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工作。负责代理、协调处理市政府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事务,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

(七)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地区、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督促检查本系统的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研究解决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协调执法争议,审核市直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证件的核发及统一管理,负责市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治协调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负责对市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等进行合法性审查。推进减证便民工作。

(八)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地区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九)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负责拟订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全市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十)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审批管理办公室)

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十一)行政审批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

负责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审批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和仲裁机构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初审等工作。承担司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国家司法考试的考务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初审及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十二)律师工作科(政府法律事务科)

负责监督、管理律师工作,拟订全市律师机构发展规划及律师、律师机构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律师机构和律师行业协会工作,依法负责律师、律师机构的处罚工作,组织开展律师有关培训、专项检查、评选表彰及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承担市政府法律顾问的日常管理工作,为市政府涉法事务提供咨询。

(十三)应急指挥科

负责拟订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应急工作规划、预案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应急事件处置的组织、指挥、协调和救援,负责接受省司法厅视频点调和重点部位监控轮巡,负责全系统互联网舆情监测应对工作,负责全市法律服务机构统一代码赋码管理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门户网站的技术管理。负责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十四)狱所管理科

负责指导监督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刑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戒毒场所管理和戒毒人员教育戒治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市监狱的狱政管理、教育改造、生活卫生、狱内侦查等工作。

(十五)干部人事科(警务科)

负责市直司法行政系统正科级干部的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协管干部考核并提出任免、交流意见。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事管理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机构编制,承担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招录及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行业高级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的警衔评授、警衔晋升培训和警务用品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十六)组织教育科(警务督察支队)

负责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统筹全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系统警容风纪管理和警务督察、政治督察工作。负责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及干部群众立功授奖和优抚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和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指导全市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

其他事项

(一)根据规定,管理丹东市监狱管理局、丹东市强制戒毒隔离所、丹东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丹东市司法局领导简介

丹东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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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成立于“五制式、六公开”、“三项制度、六项特色服务”等改革举措,目前正按照为促进创业降门槛、为市场主体减负担、为激发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群众办事增便利的要求,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方便企业群众,努力实现“3540”的改革目标,即:新开办企业。。。
司法部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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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入口及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 律师服务 公证服务 法律援助 司法鉴定 人民调解 表格下载 律师查找 公证办理 法考服务 。。。
丹东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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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415-12345

办公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 爱河大街121-1号 丹东市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1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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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时间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节假日除外)

丹东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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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415-2661090【传真号码】0415-2661881

办公地址:丹东市振兴区爱河大街121-1号,【邮政编码】1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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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9:00—11:30 13:00—17:0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丹东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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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415)210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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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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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24-31966165【传真号码】024-86906792

办公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38号甲,【邮政编码】110032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7:00 (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丹东市司法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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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商服网 2024年02月28日

丹东市司法局办公室负责人:王学晨 联系电话:0415-2212707负责机关工作目标考核、政务公开、政务督察工作,负责机关信息报送、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行政后勤、外事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文字综合工作,统筹全系统对外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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