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等方面的法律规范、方针政策,组织拟订我区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制定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统筹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研究提出全区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升行政审批效能、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建议。
(三)负责履行经区管委会批准划转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投资建设、市场准入、交通运输、城市管理、民生保障等政务服务事项的审批职责,并对相应的行政审批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四)负责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将政务服务事项的实施情况和结果及时推送给相关管理职能部门。接受相关部门反馈的监管和执法信息,对相关事项作出调整。
(五)负责组织实施进驻区为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现场查勘、技术论证、社会听证和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对进驻区为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中介服务机构及中介服务行为实施监督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推进全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编制区级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及有关事项的清单和目录,并进行动态调整。负责指导镇村推进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七)负责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推进政务服务网络平台的建设管理、技术改造、运行维护和安全保障工作,组织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上网办理,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水平。
(八)负责区为民服务中心的建设、管理及运行工作,推进全区为民服务中心建设管理标准化。
(九)负责牵头协调未划转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或退出区为民服务中心办理工作。负责对进驻区为民服务中心办理事项开展流程优化、规范管理和日常监督工作。
(十)负责对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和进驻区为民服务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负责对进驻区为民服务中的窗口的工作人员提出调换意见、审核调换人员。
(十一)负责受理对本部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投诉,承担相应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受理进驻区为民服务中心的其他部门(单位)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投诉,及时推送给相关管理职能部门。
(十二)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
(十三)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审管协调科(挂帮办代办科牌子)联系电话:6990922,负责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与相关管理职能部门在审前审中审后的衔接联动和审批信息推送工作。负责会同相关管理职能部门加强与上下级对口部门的联系,处理审管联动中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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