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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县自然资源局

雄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312-586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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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雄县温泉城1号路东湖湾小区斜对面

办公时间:6月至8月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其他月份 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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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县自然资源局职能信息

一.主要职责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野生动植物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相关法律、法规,拟定相关管理办法并贯彻实施。

(二)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和雄安新区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推进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的建立和应用。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承担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和雄安新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负责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贯彻国家、省和雄安新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落实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定并实施土地、林业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承担土地转用、征收、征用的报批及相关工作。

(七)负责全县城乡规划工作。负责全县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建设工程及临时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提出规划条件,审定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建设工程的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工作。

负责配合编制实施全县自然资源中长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详细规划、分区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

指导乡(镇)总体规划和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文物保护区等规划编制,并按权限组织相关规划的上报审批;指导全县各乡(镇)和村庄的规划管理工作;参与大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

(八)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林业及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管。配合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荒漠化防治、土地整理复垦等工作。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动态监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乡村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办法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九)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县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十)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按程序申报各类自然保护地和世界自然遗产。负责全县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苗种,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相关工作。落实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十三)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工作。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实施全县地质勘查行业管理,负责地质勘查单位资格年度初审,管理地质勘查成果;负责地热资源勘查评价、开发和保护;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组织实施测量标志的设立保护。

(十五)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推动自然资源领域人才队伍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六)负责组织查处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测绘、林业违法案件。

(十七)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工作。

(十八)组织编制全县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防火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火灾预防和早期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森林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十九 )完成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雄县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办公室(执法监察股)。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机关文电、印鉴、机要、保密、档案、综合、信息、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

(二)自然资源管理股(林业股)。负责贯彻实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办法和规范。承担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与应用,推动建立不动产信息公开查询系统。管理登记资料。承担县域内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等工作。

(三)规划和用地股。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组织实施。配合新区编制实施全县自然资源中长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详细规划、分区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承担自然资源、国土空间、城市规划、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的报批工作,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冋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

雄县自然资源局领导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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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政务服务网简介 雄安新区政务服务网由雄安新区管委会主办,作为雄安新区政务服务的枢纽,重点发挥公共入口、公共通道、公共支撑等三大作用,为雄安三县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统一政务服务门户、统一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电子印章、统一电子证照、统一数据共享等“六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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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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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312-5560012

办公地址:河北雄安新区雄县雄县鑫盛街40号(鑫城小区东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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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令时,下午14:30-17:30)

雄县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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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312-5560012

办公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雄县雄州路481号政府大楼22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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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6月至8月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其他月份 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雄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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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312)5561242

办公地址:河北省雄安新区雄县雄州路481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1.6月至8月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其他月份 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雄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