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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533-3580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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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柳泉路109号 火炬大厦 ,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上午:08:30 -11:30下午:13:30-17:00 周一至周五或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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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信息

1.贯彻执行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协调落实重大科技创新任务,组织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型城市建设、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激发企业自主创新活力。编制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协调解决全区新型工业化建设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2.统筹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提出全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建议,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全区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负责科技类社会组织(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内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的科技类社会组织除外)登记前置审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3.制定区级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组织协调全区重点科技研究与开发。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4.牵头建立统一的区级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区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5.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统计工作,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科技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统筹软科学研究。

6.编制全区重点科技研发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关键共性技术、现代工程技术等研发与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7.组织拟订全区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全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链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展工作。

8.牵头全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承担科技服务业发展职能,指导科技中介组织发展。负责管理全区科技成果和技术市场。

9.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负责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10.负责全区有关科技合作工作。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拟订全区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11.负责全区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全区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高精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

1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13.负责拟定全区科技孵化生态体系建设的相关规划,制定孵化器、众创空间相关政策和考核评价办法。统筹、协调孵化资源,加强孵化器、众创空间之间的交流和业务合作,协助孵化器、众创空间对外宣传和合作交流。

14.负责监测分析全区工业和信息化近期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全区工业和信息化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工业和信息化平稳运行的政策建议。

15.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研究提出全区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的政策和建议,推进工业新旧动能转换。加快发展新材料、智能装备、新医药、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协调推进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负责推进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集群、产业园区(基地)发展,制定重点行业转型升级方案、政策并组织实施。

16.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全区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策划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年度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提出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措施和意见,编制企业技术改造规划并组织实施。规划重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信息化建设项目。

17.参与拟订全区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品牌建设。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18.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业管理,制定全区行业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区行业发展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全区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和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民爆物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在行业规划、产业政策等方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全区工业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全区食盐专营管理工作。

19.负责推进全区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指导全区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有关问题。协调推进全区软件产品研发与产业化。

20.研究提出全区信息化与工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全区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与工业深度融合。加快全区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协调推进工业数字经济发展。指导推进全区企业信息化建设。

2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资源节约、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指导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绿色发展工作。负责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工业 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

22.负责全区国防科技工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标准,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牵头负责核事故应急协调有关工作。负责全区民用爆破 器材管理工作。负责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工作。

23.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配套措施并协调落实。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24.负责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牵头拟订全区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推进全区企业管理创新,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25.贯彻执行国家、省无线电管理的法规和政策,研究拟订我市无线电管理的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无线电管理。

26.承担所在新经济服务队全部职责,完成工委、管委会交办新经济服务队的工作任务。为新经济服务队运行做好各方面服务保障,制定新经济服务队内部管理制度,做好新经济服务队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27.负责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按照要求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有关工作。

28.对口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科协,完成高新区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综合科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综合性文稿起草、信息化等工作。负责国防科技动员工作。负责本部门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牵头编制本部门的经费预算。负责人事管理、社会保障、教育培训、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群团等工作。负责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有关工作。

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

负责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组织高新技术研究开发项目实施和科技创新示范试点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工业领域科技计划。指导全区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牵头开展科技创新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相关工作。负责创新型高成长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工作。牵头做好火炬工作。负责拟订农村、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规划、政策,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农村与农业、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计划、重大科技研究开发项目、科技创新示范试点工作以及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与示范,推进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开展科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承担农业科技园区等平台基地的有关管理与服务工作。组织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工作。指导农村科技进步和区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负责科技应急管理工作。

科技资源配置科(加挂中小企业发展科牌子)

牵头拟订全区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协调实施。承担科技管理平台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技术预测,承担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相关工作。实施区创新调查制度,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统计工作。研究提出区科技计划布局,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提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和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区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协调工作,参与拟订重大科技投入政策和科技经费管理办法,综合协调各类科技计划的编制和重大科技项目的立项和管理。推动科技协同创新,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组织绩效评估和验收。负责国家和省、市科技重大专项、重大工程、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等相关工作的协调落实。负责各级重点实验室的申报、推荐与管理。推进科技资源和科学数据开放共享。负责实施自然科学基金相关工作,推进基础研究。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全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链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展工作。承担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开展普法宣传,拟订科技创新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牵头科研机构改革发展与优化布局的规划、政策制定,组织实施创新绩效评价。组织协调科技进步考核。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推进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编制系统内的权责清单,承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统筹软科学研究。组织协调重大科技工作调研。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负责科技类社会组织登记前置审查工作。负责贯彻国家发展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部署,落实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研究提出全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拟订配套措施并协调落实。推进中小企业管理创新,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中小企业合理布局和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推进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和组织结构调整。组织开展中小企业创业辅导,推进创业创新基地建设。负责组织开展中小企业隐形冠军培育和瞪羚、独角兽企业认定培育工作。联系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和调整。

科技人才管理和区域创新科

负责提出全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拟订全区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承担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承担科技服务业发展职能,指导科技中介组织发展。负责科技奖励相关工作。负责科技成果、技术市场、科技信息市场、技术合同等管理工作。负责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承担高新区自创区建设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国际科技合作科

负责拟订国(境)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规划、政策。组织实施、参与国(境)内外科技合作计划和工程的相关工作。建设国(境)内外科技合作平台,推进产学研合作。承担政府与国(境)内外高校院所、双边和多边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的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承担与港澳台地区的科技交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双招双引相关工作。负责会同有关方面制定校城融合发展规划、计划和相关政策,负责高新区校城融合发展工作。负责拟订引进国(境)外智力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外国人来区工作政策,负责外国专家资格审核、信息管理及宣传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外国人来华工作的相关工作。协调处理引进国外智力重大事项。拟订全区外国专家管理办法,推动建立外国高层次人才、团队联系吸引集聚服务机制,承担重点外国专家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市专项经费资助的聘请外国专家计划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国家、省、市聘请外国专家项目。负责国(境)外引智成果的评估、推广和示范基地管理工作,承担有关外国专家奖励项目的评选、推荐等工作。

工业运行管理科

负责监测分析全区工业和信息化近期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和信息化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工业和信息化平稳运行的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落实国家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关政策、省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关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统计工作。负责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稀土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国内外原材料产业发展情况并提出建议。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牵头组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淘汰落后产能有关工作。组织推进相关行业结构调整和产能置换工作。负责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新材料产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推进新材料的开发和推广应用,推进新材料产业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和创新项目建设。培植新材料产业骨干企业,壮大产业规模。推进新材料产业集聚发展,建设特色产业基地。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军民融合发展规划。掌握、分析军工生产动态。负责全区国防科技工业技术基础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军工企业布局调整。组织实施全区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标准,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承担推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向高端化、功能化、精细化方向发展。牵头组织地炼产能整合和转型升级工作。推进化工园区优化升级,促进产业集聚发展。负责工业领域生态环境专业委员会相关工作。

信息化推进科

负责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牵头提出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划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全区企业家培训规划,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推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管理创新,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引导推进区内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负责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初审等行政服务工作。负责本系统的信访工作,受理工业和信息化工作承担的信访事项,按照职责分工转交并督促有关科室、所属单位进行办理。负责全区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电子信息产业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区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重要软件等的开发与生产,协调推进重点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推进全区软件公共服务体系。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监督检查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负责统筹推进全区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研究提出全区信息化与工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工业互联网网络、平台、安全体系建设。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和工业深度融合,推进工业电子商务发展。加快信息技术在工业领域的应用,协调推进工业数字经济发展。指导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推动企业上云。负责全区无线电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依据法定权限负责全区无线电频率资源和无线电台(站)管理工作。 依法组织无线电管理监督检查,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组织全区无线电管理基础技术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组织开展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维护空中电波秩序。组织无线电管理法规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电动自行车组织安全技术认证。负责完善食盐定点生产、批发专营制度和专业化监管体制,建立健全食盐储备和应急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技改科技科

负责牵头拟订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综合性产业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制定重点行业转型升级方案。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管理。策划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年度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编制企业技术改造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提出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有关技术创新重大专项,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培育发展新兴产业。负责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品牌战略,推动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品牌建设。研究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依托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建设,协调组织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开发创新与推广,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推进全区智能制造装备研发生产和推广应用,培育发展智能制造新模式。协调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协调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承担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相关工作。负责对全区工业设计产业的宏观指导,拟订有关扶持政策,研究解决工业设计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全区工业设计创新成果、设计中心、产业化项目认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工业设计创新体系建设。组织推动工业旅游和工业文化发展,加强工业文化遗产保护。负责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承担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工作。牵头负责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电动汽车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拟订我区相关规划、政策,指导我区电动汽车产业发展。

孵化器管理科

负责拟定高新区科技孵化生态体系建设的相关规划,承担对区内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孵化载体的业务指导和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制定孵化器、众创空间相关政策和考核评价办法;负责组织国家、省、市各级孵化器、众创空间申报、备案、考察、推荐工作;负责组织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各级专项统计、考核评价和政策协调落实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孵化资源,加强孵化器、众创空间之间的交流和业务合作;负责协助孵化器、众创空间对外宣传和合作交流;负责组织孵化器、众创空间从业人员的行业培训;负责落实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产业发展科

负责综合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情况,研究和分析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和建议。负责汇总编制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和协调重大课题的调研。组织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负责推动全区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全区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扶持、服务工作,加快发展新材料、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协调解决全区新型工业化建设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全区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的政策和建议,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推进工业新旧动能转换;指导行业企业的改革改制、资产重组、结构调整、企业管理、开展国(境)内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等工作。负责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绿色发展工作,统筹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发展循环经济的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资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指导企业开拓市场和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推进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协调、推进智能制造、新材料、新医药、陶琉轻纺等行业企业的发展工作,促进行业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安监办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法律、法规。负责全区民用爆破器材的科研、生产、销售、储存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区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 工作。牵头负责核事故应急协调有关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局内安全生产工作,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方面依法指导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从源头治理上提高本质安全水平,督促民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责民爆物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领导简介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统登录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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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二、认定依据 (一)《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 (二)《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 三、数量限制 无数量。。。
淄博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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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政务服务已步入信息化时代,“互联网+政务服务”“区块链+政务服务”等数字化应用已在政务服务领域落地开花。淄博市也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不断提升政务服务网上供给能力,进一步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持续擦亮打响“淄博速度”“淄博效率”“淄博服务”品牌。 。。。
中国科学技术部网上服务平台登录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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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25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文)。根据文件要求,国务院各部门政务服务平台是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具体办事服务平台,负责统筹整合本部门业务办理系统,按照统一标准规范及相关要求,全面对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淄博市科学技术局
淄博市科学技术局

咨询电话:0533-3162562 ,传真电话: 0533-3183611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 邮政编码: 255003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08:30-12:00 , 下午:13:30-17: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咨询电话:0533-3580628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柳泉路109号 火炬大厦,邮政编码 25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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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7:00 周一至周五或法定节假日除外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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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533-2326000,0533-3584555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柳泉路109号 火炬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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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淄博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淄博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咨询电话:0533-3584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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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上午:8:30-11:50 下午1:30-17:00 周一至周五或法定节假日除外,

2020年淄博高新区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条件_时间_流程_优惠政策及咨询电话
2020年淄博高新区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条件_时间_流程_优惠政策及咨询电话
95商服网 2020年05月27日

淄博高新区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已正式启动,为推动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新旧动能转换,按照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推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与服务便利化的通知》要求,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规定,现组织开展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