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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苏家屯区商务局

沈阳市苏家屯区商务局

🕐 发布时间:2024-01-22 🕐 更新时间: 近期更新 👁 1097 次浏览
沈阳市苏家屯区商务局是沈阳政府工作部门。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商贸 流通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负责推进商贸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流通企业改革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及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商贸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和现代流通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促进商贸流通业现代化建设。

    (三)拟定全区商贸流通产业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商品现货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推进日用消费品、生产资料市场转型升级。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落实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规范 零售商促销、零售商与供应商公平交易行为;组织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五)落实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有关规定对拍卖、成品油 流通、旧货流通、二手车、报废汽车、再生资源回收等实行行业管理。

    (六)负责研究拟定全区会展经济发展目标、方向及促进会展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拟定会展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 施,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大型会展活动的服务工作,推进会展业对外开放。负责会展专项资金的落实工作。承担区会展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职责。

    (七)分析、研究全区外商投资情况,负责全区实际利用 外资的调度、统计及分析工作,定期向区政府报送实际利用外资的动态。拟订全区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区外商投资工作。按照上级授权,负责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审核工作。

    (八)拟订和执行全区对外贸易发展规划,推进全区对外 贸易发展体系建设,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 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全区进出口计划并组织实 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负责全区外经贸工作的信息发布及有关统计工作

    (九)执行国家、省、市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组织推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

    (十)负责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 市有关对外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贯彻执行对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 策;负责组织推进国内区域经济合作交流。

    (十一)负责拟定全区招商引资工作规划和计划,负责全区重大项目对外招商的计划、组织、协调和跟踪服务工作,组织重大招商项目的对外谈判,指导和管理全区招商引资工作。 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协调服务及统计、监督、绩效考评等综合管 理工作。负责全区对外开放协调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外事工作的方针、政 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协调和处理我区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事 务;负责为我区因公出国和赴港澳人员办理签证以及上述人员因公出国境后护照、通行证收取工作,并及时送市外事办保存。

    (十三)负责研究拟订全区对内开放相关政策,组织实施 开展国内招商引资工作,编制全区引进内资计划。

    (十四)制定全区外经贸行业专业人才培训规划并组织实

    (十五)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

    (十六)负责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本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内容。

    (十七)承担本部门人才队伍建设和党组织建设工作。

    (十八)本部门具体行政职权见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编制全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区商务局负责在区发展和改革局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煤炭由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区商务局在进出口总量计划内进行分配并协调相关政策。

    2.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商务局负责拟 定促进餐饮服务、酒类、药品流通以及拍卖、商业特许经营、 成品油市场、家电维修服务业、家庭服务业、单用途预付卡、 再生资源回收、二手车、汽车报废回收、汽车销售、生活必需 品市场应急供应、美容美发、洗染业、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 零售商促销商等商贸流通领域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上述领域的监督管理。

👥 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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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地区:苏家屯区 · 沈阳
  • 分类:政府机构 · 商务局
  • 工作时间:9: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电话:024-67987701
  • 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丁香街190号 邮政编码:110101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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