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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梁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商丘市梁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时间:2022-09-24 🕐 更新时间: 近期更新 👁 3485 次浏览
商丘市梁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是商丘政府工作部门。
  •  一、主要职能:

       商丘市梁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国民健康、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拟订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区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编制和实施;拟订推进全区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及省、市、区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拟订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

    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

    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

    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

    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落实食品安全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拟订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采供血机构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生育政策。

    (九)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中医管理工作,拟订全区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十一)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区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卫生应急办公室、法规股)、人事股(科学教育股)、财务股(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基层卫生健康股、疾控预防控制股(艾滋病防治工作办公室)、医政医管股(行业作风建设办公室、中医股)、综合监督股(职业健康股)、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股、妇幼健康股、人口检测与家庭发展股(老龄健康股)、审批服务办公室、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 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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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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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地区:梁园区 · 商丘
  • 分类:政府机构 · 卫健局
  • 负责人:徐作社
  • 工作时间:8:00-12:00  14:30-17:30(秋冬季) 8:00-12:00  15:00-18:00(春夏季)
  • 电话:0370-3671066
  • 地址:商丘市梁园区果园路66号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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