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 甘肃省司法厅
甘肃省司法厅

甘肃省司法厅

🕐 发布时间:2025-10-22 🕐 更新时间:2025-10-22 👁 1275 次浏览
甘肃省司法厅是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中共甘肃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委依法治省办)设在省司法厅,接受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依法治省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
  • 甘肃省司法厅是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中共甘肃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委依法治省办)设在省司法厅,接受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依法治省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负责处理省委依法治省办日常工作。省司法厅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省委依法治省办相关工作,接受省委依法治省办的统筹协调。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省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省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省政府的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审查工作。负责立法协调工作。负责省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四)承办省政府规章的解释工作。承办有关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的实施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实施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省政府组织起草的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组织翻译、审定有关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外文正式译本和民族语言译本。负责市州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省直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清理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省政府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向省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应诉案件的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市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审核省直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指导、监督各地区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拟订法治宣传教育实施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教育。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指导、监督全省监狱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刑罚执行、罪犯改造的工作,指导、管理全省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省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全省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九)负责拟订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工作。


    (十)负责全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法律执法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省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代理省政府行政诉讼和以省政府为民事主体的相关法律事务,负责省政府法律事务咨询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十二)负责本系统枪支、弹药、警车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三)指导本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省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指导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协助市州管理司法局领导班子。


    (十四)管理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


    (十五)完成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处)、法治调研处、法治督察局、立法一处、立法二处、社区矫正管理局、行政复议与应诉处、行政复议与应诉一处、行政复议与应诉二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行政执法规范管理处、行政执法指导审查处、政府法律事务处、普法与依法治理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省司法鉴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律师工作处、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装备财务保障处、科技与信息化工作处(应急指挥中心)、人事处 、组织宣传处、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机关党委、老干部处。

机构信息

  • 地区:甘肃 · 全国
  • 分类:政府机构 · 司法局
  •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 电话:0931-8638194
  •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广场南路51号 邮政编码:730000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 进入官方网站

办事机构

数据统计

  • 浏览量:1275 次
  • 点评数:0 条
  • 关注数: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