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行政审批局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放管服”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全县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负责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及行政权力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负责审核并督促落实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协调解决进入县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办理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 主要职责:
(一)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放管服”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全县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负责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及行政权力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负责审核并督促落实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协调解决进入县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办理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二)负责行使投资建设、市场服务、食品药品、科教文卫、市政公用、交通城管、社会事务、涉农事务、资源建设、应急管理等方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代办县直部门委托的公共服务事项。
(三)负责协调组织行政审批涉及的现场勘查、联合验收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
(四)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县政务服务体系。负责全县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县直部门、双重管理部门及中(区、市)直驻灵部门设置的窗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监督。负责对县政务服务中心各分中心的运行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对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行为进行监督。
(五)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务公开工作。
(六)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七)负责全县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体系信息化建设。
(八)负责对进入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及其他政务服务等事项的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纪、违规、违法问题。
(九)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信息
局长:零玲
副局长:梁朝利
副局长:黄飞
副局长:谢伟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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