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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卫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平顶山市卫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发布时间:2022-08-31 🕐 更新时间:2022-08-31 👁 1994 次浏览
平顶山市卫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平顶山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等工作。
  •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服务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指导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拟订全区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做好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制定适合退役军人就业岗位目录,制定退役军人分类教育培训政策和计划;加强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参加学历教育,加大就业创业支持力度。

    (五)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多方联动协调机制。

    (六)组织落实移交全区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遗属)、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相关待遇。

    (七)负责全区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全区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八)负责开展全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九)负责全区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活动等工作,负责宣传、弘扬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负责总结表彰和宣扬全区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组织协调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重要纪念日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负责管理优待抚恤专项经费。

    (十)负责全区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负责维护全区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组织开展全区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广泛进行全民国防教育,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县、区)和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十一)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夯实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基础,提升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水平。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卫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有4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优待抚恤股、接收安置、思想政治与权益维护股。下设卫东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无内设机构。

    领导班子职责分工

    范伟锋: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面工作。

    张晓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就业创业股和双拥股,负责双拥、就业创业、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联系辖区驻军部队、局派驻纪检组,负责辖区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指导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马新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思想政治与权益维护股和接收安置股 ,负责接待来访退役军人,负责退役军人党组织关系转接、“两金”接续、困难帮扶等工作。

    张宗杰: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建设、党建、财务等工作。

    吴  浩: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分管优待抚恤股,负责服务中心全面工作,负责示范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和退役军人优抚金发放、褒扬纪念等工作。

    副主任科员 张彩红:协助副局长张宗杰抓财务工作,负责局组织人事工作。

机构信息

  • 地区:卫东区 · 平顶山
  • 分类:政府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冬);3:00-6:00(夏)
  • 电话:0375—7073097
  • 地址:平顶山市卫东区东安路98号院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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