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1.负责全市从生产到流通到消费的全过程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着力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2.承担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市场秩序监督管理职责,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监督管理合同、拍卖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登记,指导广告业发展并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组织指导消费环境建设及维权工作;
3.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按职责组织或参与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4.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5.负责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落实相关领域安全监管制度,开展风险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推进智慧监管、信用监管,保障相关领域安全;
6.统一管理全市知识产权、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及检验检测工作,推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落实计量、标准化相关管理规范,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7.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按规定对下属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部门内设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登记注册指导科、信用监督管理科、反不正当竞争科;
下属事业单位:攀枝花市特种设备远程监控中心、攀枝花市消费维权和个私经济指导服务中心、攀枝花市工商信息中心、攀枝花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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