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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文件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原“慈溪市行政服务中心”更名为“慈溪市政务服务中心”。
慈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慈溪市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中心)机构职能 :安排和协调全市投资项目审批的代办工作;接受投资者委托,全程提供代办服务;负责制订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的实施细则;汇总代办工作情况,定期向市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制工作领导小组报送代办项目审批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