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务服务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二)对全市政务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管理,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运作,统筹协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三)负责市重大项目审批代办、帮办服务的管理、协调工作。
(四)制定和实施政务服务中心和分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进行监督检查;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和分中心的窗口和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五)为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和工作人员开展工作提供服务,保障集中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有序高效运作。
(六)牵头、协调推进乡镇(街道)、村两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负责对乡镇(街道)、村两级便民服务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督查。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