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办理南宁市人民政府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文电。
(二)协助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城区人民政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负责城区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四)研究各镇人民政府、城区各部门请示城区人民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根据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督促检查城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对南宁市人民政府、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和城区人民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七)协助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城区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八)收集、编辑、报送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参阅的信息资料。
(九)负责城区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做好接待和行政事务工作,为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服务。
(十一)负责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全城区政务服务、政务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十二)承担城区相关外事侨务工作职能。
(十三)负责城区地方志的编纂工作。
(十四)办理城区人民政府和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