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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统计局

宁安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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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24-07-28 👁 480 次浏览
宁安市统计局是牡丹江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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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职能

一、机关职能

(一)承担组织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实施国家、省统计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结合本市实际,起草制定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二)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统计报表制度;执行国家统计标准。指导全市专业统计工作和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协调全市性的经济社会专项调查。

(四)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搜集、整理、提供外省市和全国的基本统计资料,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建设。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统计综合办公室

负责人:李丽

电 话:0453-7622332-818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综合协调、督察督办等工作;负责组织局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干部培训、公务员考核工作、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经济、社会、科技运行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和预测,提出专题和综合性宏观经济分析报告;负责管理和对外发布统计信息及统计宣传工作;组织实施新国民经济核算制度,负责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投入产出等核算工作;负责全局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各项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单位的党群工作;参与全市目标考核工作。

国民经济统计股

负责人:冯莘然

电 话:7622332-809

组织实施对全市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行为,预防和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受理、办理、督办统计违法举报,对全市进行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组织统计普法宣传;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制定的工业统计调查制度,准确、及时、全面地搜集、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全市农村统计调查制度和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基本情况调查,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进行监测;组织实施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建筑业企业的统计调查制度,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探、居民住宅、公用事业等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全市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调查制度,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全市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综合整理部门服务业资料;组织实施资源节约评价指标体系及其相关的统计制度,执行单位GDP能耗统计指标和监测体系,定期进行能耗统计分析和监测;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劳动工资及科技文化和妇女儿童统计调查制度,综合整理社会、科技等有关部门统计资料;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三、领导分工

市统计局实有人员23人,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13人(参与公务员管理人员1人),政府雇员2人,领导班子3人,现将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情况报告如下:

张铁柱,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全面工作;

汪富强,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常务工作、党建工作,负责办公室、政务公开、扶贫、综合、核算、服务业、规模以上工业、规模以下工业、能源、县域经济发展等业务工作;

高雪洋,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等党务工作,负责农业、人口和社会科技、法规、贸易、名录库、人教、网络、信息、社会经济调查中心、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建筑业等业务工作。

机构信息

  • 地区:宁安市 · 牡丹江
  • 分类:政府机构 · 统计局
  •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 电话:0453-7622332-818
  •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闻天街36号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更新时间:2024-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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