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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海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时间:2024-07-26 🕐 更新时间: 近期更新 👁 1387 次浏览
海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牡丹江政府工作部门。
  • 主要职责

    海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市政府管理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职能机构和综合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和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二)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

    (三)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全国统一定额。

    (四)拟定全市城镇建设中长期计划,指导全市城市及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五)负责拟订市区年度城建项目计划和市政公用设施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全市建筑业管理工作。

    (七)拟定全市村庄和小城镇建设发展规划。

    (八)指导和管理城市燃气、供热、市政设施及村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市容环境整治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城管局划入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和牡丹江市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负责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管理;负责临时占道施工工地界限(围挡)外的管理;负责全市公共场地停车场的管理;监督、检查、指导全市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检查井管护、桥下空间的管理;

    (三)负责城区设置牌匾户外广告及条幅、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户外设施的审批后管理;负责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进行外墙装修、门窗改建、封闭阳台审核后管理;负责建设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五年内或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三年内挖掘的审批后管理;负责城区临时占道、露天市场摊位的管理和规费征收;

    (四)行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违法建筑物或者设施;行使城市绿化管理、道路路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五)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道路桥梁、城市照明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2项行政处罚权;

    (六)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7项行政处罚权;

    (七)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2项行政处罚权;行使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的2项行政处罚权;

    (八)行使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在公共道路路牙石以上违法停放非机动车的2项行政处罚权;

    (九)行使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4项行政处罚权;

    (十)负责实施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十一)负责组织、管理、监督市区冬季清运冰雪工作;

    领导班子

    曹志全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局全面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协调省、市及相关部门的关系。

    朱德龙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城市管理、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和供热燃气工作。

    董冬梅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党务、常务工作。协调组织、宣传、纪检监察、巡察整改工作,管理机关政务事务、财务、人事劳资工作,提供支持保障。抓好包村扶贫工作。

👥 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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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地区:海林市 · 牡丹江
  • 分类:政府机构 · 住建局
  • 工作时间:8:30-11:30;13:30-17:00(工作日)
  • 电话:0453-7228106
  • 地址:海林市河西路156号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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