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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东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牡丹江市东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时间:2024-07-23 🕐 更新时间: 近期更新 👁 901 次浏览
牡丹江市东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牡丹江政府工作部门。
  •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城乡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出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根据权限范围,研究制定我区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措施。

    2、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城市防汛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3、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村镇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指导辖区内村镇建设、农村宜居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

    4、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住宅物业管理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指导、审核及监督工作;负责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合同、承接查验备案工作;负责调处辖区内物业管理纠纷和信访投诉工作。

    5、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及补偿监督指导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权限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进行监督。

    6、负责保障性住房补贴发放工作。

    7、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岗位:

    (一)综合管理岗位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来文来电处理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综合文稿的起草,会议记录,行政印鉴的管理;负责党建、宣传、工会、电子政务、信访、文秘综合、人事、劳资等工作;负责全局财务管理

    (二)物业和绿化服务岗位

    负责对辖区内住宅物业服务管理活动进行指导、监管、日常检查、考评;负责物业承接查验、退出交接活动的指导和监督;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履约保证金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对物业服务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物业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组建运行进行指导;负责物业服务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指导住宅小区绿化美化管理

    (三)城乡建设管理岗位

    指导和监督全区村镇建设计划的实施;指导监督乡村危险房屋改造、乡村内道路、乡村环境容貌和卫生、乡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编报乡村建设各类统计报表。

    (四)征收管理岗位

    负责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负责编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负责处理房屋拆迁遗留工作。

    三、领导班子:

    戴洪光 局  长

    张  婧 副局长

    关  堃 副局长

    四、常用电话

    局长室 0453-8109299

    副局长室 8109205

    办公室 0453-8109235

    征收办 6698948

    老旧小区改造办公室 8109289

    物业和绿化服务站 6330899

    村镇建设 6330899

    保障性住房补贴 8109229

👥 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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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无领导信息

该机构尚未发布领导信息,请关注后续更新。

机构信息

  • 地区:东安区 · 牡丹江
  • 分类:政府机构 · 住建局
  •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13:30—17:00
  • 电话:0453-8109235
  • 地址:牡丹江市东安区东四福民街155号。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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