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主管全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办理、补发婚姻登记;撤销受胁迫的婚姻;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负责全区国内公民的收养登记和解除收养登记工作。推进全区社区工作者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工作地点:博望区秦岭大道与唐庄路交叉口东北角(三楼)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工作日)
负责人:周珍、陈文娟
联系方式:0555-606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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