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承担辖区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辖区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区属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承担参与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五)监督执行国家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危险源监控和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六)负责组织区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区政府授权,依法组织协调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七)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八)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九)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持证上岗。
(十)承担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办公室、减灾救灾委员会指挥部及办公室、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办公室统筹协调及办公具体工作。
(十一)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部门
下设雨山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副科级事业单位。
三、单位负责人
党委书记、局长 周强
四、办公地点
雨山区行政中心院内 邮编:243000
五、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六、联系方式
0555—2367324(办公室)、0555-2367324(传真)
七、领导成员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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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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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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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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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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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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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3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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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烛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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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委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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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5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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