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 保障等方面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决策部署。
(二)负责全区人事、 职称、就业、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医保、社保等工作。
主持全面工作
就业、劳动保障相关工作
人事职称相关工作
劳动保障相关工作
综合处
电话:64902443
人事职称处
电话:64330039
劳动保障处
电话:64310203
就业处
电话:64335112
社会保险管理处
电话:64331907
医疗保险管理处
电话:64330028
基金管理处
电话:6432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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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妍丽
局长
张 丹
副局长
综合、社保、医保、基金相关工作
张 鹏
副局长
姚燕青
副局长
刘 建
劳动保障处 处长
📭 暂无领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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