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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统计局

新安县统计局

🕐 发布时间:2022-08-28 🕐 更新时间: 近期更新 👁 1017 次浏览
新安县统计局是洛阳政府工作部门。
  • 下设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综合核算股、统计业务股、能源股。


    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监督管理各镇、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2、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制定地方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

    3、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等大型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实施重要的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和社情民意调查;

    6、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7、审批县级部门统计标准,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县级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8、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参与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

    9、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10、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本部门、本系统的突发公共事件;

    11、负责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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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地区:新安县 · 洛阳
  • 分类:政府机构 · 统计局
  • 负责人:陈利军
  • 工作时间:春夏: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秋冬: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 电话:0379-67280314
  • 地址:新安县新城黄河大道1032号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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