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皋兰县水务局

皋兰县水务局

🕐 发布时间:2025-11-08 🕐 更新时间: 近期更新 👁 209 次浏览
皋兰县水务局是皋兰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皋兰县水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水务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 第一条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及所辖区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甘办字2019]23号)和《中共皋兰县委办公室、皋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皋兰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皋办发〔2019]1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皋兰县水务局是皋兰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皋兰县水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水务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水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水务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统一管理水资源,编制全县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规划,并负责监督组织实施;组织有关全县大中型建设项目水资源和防汛论证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资源与环境保护有关标准,拟订水资源保护措施,对水资源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三)负责落实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四)组织实施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各镇间的水事纠纷。

    (五)组织编制、审查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水利工程项目的审查、审批、竣工验收;负责县级批复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六)组织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全县河道、水库、渠道及其岸线、行洪、蓄洪、工程保护区内滩涂地的治理与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或跨镇的重要水利工程;负责全县水库、淤地坝等重要水利设施的安全监管。负责组织水利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

    (七)组织实施全县农村人畜饮水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农村水务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

    (八)组织实施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依法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预防监督和综合治理。

    (九)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生态环境建设的水利规划,指导全县生态环境建设的水利配套服务工作。

    (十)承担全县防汛抗旱日常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县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洪涝灾害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一)负责对水利工程规划编制、修改、审批、实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监管体系的监督检查,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质量标准的规程、规范。

    (十二)负责开展水利统计调查活动,收集整理水利统计资

    料,提供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为制定水务政策和宏观管理提供数据支撑、信息反馈和决策咨询。

    (十三)负责城市供水、节约用水、排水和污水收集处理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

    (十四)负责全县行政区内河长制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县级河长指令。

    (十五)负责库区移民安置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

    皋兰县水务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皋兰县应急管理局在水、旱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皋兰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开展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提出建议或作出决定;承担全县应对灾害指挥协调工作,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抗旱防汛、城市防汛等防治工作。会同皋兰县水务局、皋兰县自然资源局、皋兰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

    皋兰县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农村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县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负责抗旱防汛日常值班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洪涝灾害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2.与皋兰县自然资源局在水资源管理和开发方面的职责分工皋兰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水利风景名胜区审批管理。皋兰县水务局负责编制并监督实施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取水许可等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3.与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皋兰分局在水资源保护和利用方面的职责分工。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皋兰分局负责编制水功能区划分、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皋兰县水务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生态环境建设的水利规划,指导全县生态环境建设的水利配套服务工作。


    主要负责人姓名:陈志军

    单位地址皋兰县石洞镇北辰路95号

    负责人联系电话:0931-5725781

    联系电话:0931-5721188

    传    真:0931-5721188

    邮    编:730299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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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地区:皋兰县 · 兰州
  • 分类:政府机构 · 水利局
  •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0931-5721188
  •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石洞镇北辰路95号 , 邮 编:730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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