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安宁区司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二、机关党建办公室
三、基层办公室
四、财务办公室
五、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
六、社区矫正办公室
七、法制办公室
八、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二级机构:
法律援助中心 暂无
派出机构:
安宁区司法局培黎司法所 崔文萍
安宁区司法局十里店司法所 徐 菲
安宁区司法局西路司法所 郭铁云
安宁区司法局孔家崖司法所 孙 蕊
安宁区司法局银滩路司法所 暂无
安宁区司法局刘家堡司法所 赵蕊霞
安宁区司法局安宁堡司法所 王晓君
安宁区司法局沙井驿司法所 张永杰
安宁区司法局九合司法所
安宁区司法局忠和司法所 徐莎莎
司法局的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二)承办区级部门及街道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负责有关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或者拟由区政府批准的区级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担区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布局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区12348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承担区政府法律顾问职责。
(七)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本系统的信息化建设。
(八)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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