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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安宁区财政局

兰州市安宁区财政局

🕐 发布时间:2025-11-05 🕐 更新时间: 近期更新 👁 194 次浏览
兰州市安宁区财政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财政、税收、会计、政府采购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增收节支和综合平衡财力的措施和建议。
  •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预算股

    3.政府采购股

    4.支出(一)股

    5.支出(二)股

    6.债务管理股

    7.财会监督与预算绩效评价股(会计股)

    负责人:董亮   7667264

    二、二级机构

    1.兰州市安宁区基本建设工程预决算审核管理中心

    2.兰州市安宁区非税收入核算中心

    3.兰州市安宁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三、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财政、税收、会计、政府采购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增收节支和综合平衡财力的措施和建议。

    2.负责管理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负责制定全区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审核批复区级各部门年度预决算。

    3.拟定和实施全区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推进财政集中支付改革。制定全区政府采购制度,负责区级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集中采购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结算;负责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实行财政预算绩效管理。

    4.牵头编制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管理指导全区执法执勤用车工作。

    5.负责管理政府的非税收入,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管理财政票据。

    6.贯彻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本区财政社

    会保障支出;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7.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制度;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负责全

    区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8.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9.依法拟订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外债务管理政策、制度和办法;管理政府性债务工作。

    10.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11.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 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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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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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地区:安宁区 · 兰州
  • 分类:政府机构 · 财政局
  •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 电话:0931-7666597
  •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484号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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