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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时间:2022-09-26 🕐 更新时间: 近期更新 👁 16385 次浏览
三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廊坊政府工作部门。
  •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廊坊市委和市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城乡建设及人民防空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二)负责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拟订城镇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和省、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实施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拟订适合市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推动住房制度改革;拟订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推行工程建设标准。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及全国统一的行业标准;贯彻落实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计量规则工作;贯彻落实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收集工程材料、人工、机械设备使用等市场价格信息。

    (五)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貍、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六)负责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国家、省规定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工作;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七)负责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县级城市建设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城市建设行业专业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参与城市设计;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和安全运行。

    (八)指导村镇建设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指导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重点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工作。

    (九)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减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指导和推动建筑节能减排、绿色建筑发展和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信息化。

    (十)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一)负责全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专业机构对全市各类房屋及镇村危旧房屋进行鉴定工作,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市区危旧房屋改造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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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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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地区:三河市 · 廊坊
  • 分类:政府机构 · 住建局
  • 工作时间:夏季8∶30—12∶00、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冬季9:00—12:0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电话:0316-3156001
  • 地址:廊坊市三河市西环路132号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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