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 / 政府机构 » 财政局 / 金秀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金秀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金秀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 发布时间:2025-03-08 🕐 更新时间: 近期更新 👁 385 次浏览
金秀瑶族自治县财政局负责管理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草案、执行和决算等情况。
  • 主要负责人:郭红梅(金秀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一、贯彻国家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财政分配政策,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参与制定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建议。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资产评估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监督落实。

    三、负责管理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草案、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县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县本级预决算公开。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编制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

    五、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负责政府采购市场开放谈判工作。

    六、拟订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管理全县政府外债。开展对外财经交流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七、牵头编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县本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管理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八、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支管理。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九、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负责管理和监督县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参与拟订县本级基本建设投资有关政策,组织执行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十一、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协助上级部门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和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的业务。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以及财政收支事项,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金融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金融工作的组织协调,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的联系、协调、服务工作。

    十三、组织执行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承担对辖区内小额贷款、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业务实施监管。

    十四、负责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化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整顿与规范金融秩序,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全县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

    十五、综合负责企业上市的规划、协调、指导和培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整合上市公司资源,增强上市企业再融资的能力。

    十六、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主要领导

返回顶部 ↑

📭 暂无领导信息

该机构尚未发布领导信息,请关注后续更新。

机构信息

  • 地区:金秀县 · 来宾
  • 分类:政府机构 · 财政局
  • 工作时间: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0772-6212296
  •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解放路126号 邮编:545799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 进入官方网站

办事机构

数据统计

  • 浏览量:385 次
  • 点评数:0 条
  • 关注数: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