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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秀瑶族自治县民政局

金秀瑶族自治县民政局

🕐 发布时间:2025-03-08 🕐 更新时间: 近期更新 👁 411 次浏览
金秀瑶族自治县民政局牵头拟定全县社会救助工作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全县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 主要负责人:陈如杰(金秀瑶族自治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一)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全县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执法监督。

    (二)依法负责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

    (三)牵头拟定全县社会救助工作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全县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拟定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全县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定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命名、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编绘和申报全县乡(镇)以上标准行政区划图和县界标准样图;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组织和指导县、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及标准化建设工作。

    (六)拟定全县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定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拟定全县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十)拟定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定促进全县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拟定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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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地区:金秀县 · 来宾
  • 分类:政府机构 · 民政局
  • 工作时间: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0772-6212170
  •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金桐大道1号(城北福利院区内) 邮编:545799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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