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称“区住建局”)是兴宾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来宾市兴宾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牌子。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辖区权限内(除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宾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管辖的区域外,下同)进行行业管理。
(二)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来宾市住房制度改革和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文件和政策,组织、指导实施辖区权限内住房保障工作和受理主城区内街道办事处受理审核通过的保障户的材料复核工作。
(三)承担辖区权限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筑市场秩序监督管理职责。
(四)承担辖区权限内城镇建设项目的统筹、协调、管理职责。
(五)承担指导辖区权限内小城镇建设和村屯建设管理的职责。
(六)承担辖区权限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
(七)承担辖区权限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的科学技术推广及应用职责。
(八)负责辖区权限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管理。负责执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规范标准。负责建设工程设计审查验收、备案以及消防工程施工过程的抽查。
(九)负责辖区权限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消防设施的建设管理。负责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消防设施建设,督促建设单位按规定配建消防设施。
(十)承担辖区权限内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职责。
(十一)负责所辖乡镇危房鉴定的初审和报批工作。
(十二)依法实施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行政审批,负责权限内各类建筑施工许可。
(十三)负责辖区权限内道路、排水、燃气、市政设施、市容环卫等行业管理。
(十四)负责辖区内物业行业行为监督管理。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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