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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忻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发布时间:2021-04-30 近期 👁 2288 次浏览
忻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来宾市市委、县委及县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维护退役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做好退役军人安置转业,促进就业创业,进一步做好双拥等工作。
  • 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国、全区、全市、忻城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协助上级做好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忻城县辖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县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承担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承担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部门和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为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机构信息

  • 地区:忻城县 · 来宾
  • 分类:政府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负责人:服务中心
  •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0772—6492365
  • 地址:来宾市忻城县城关镇芝州一路对门岭 邮编:546200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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