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区城乡社会救助、基层政权建设和民间组织管理等工作;负责区地名管理和行政区划工作;负责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指导工作;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负责全区婚姻登记管理、殡葬改革管理、慈善事业管理、残疾人补贴发放、民政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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