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与拟订南部新城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利用规划,并实施。
(二)承担南部新城建设协调服务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单位、街道、村(社区)实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事务性工作。
(三)承担区域内招商引资相关工作以及项目建设、项目推进等服务工作;承担区域内企业服务工作。
(四)承担区域内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提升建设水平。
(五)协调配合做好区域内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信访稳定、社会治安、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以及职工服务等相关工作。
(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