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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县民政局

永吉县民政局

🕐 发布时间:2024-04-24 🕐 更新时间: 近期更新 👁 857 次浏览
永吉县民政局是吉林政府工作部门。
  • 永吉县民政局内设机构: 

    综合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社会事务科 

    社会保障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民政工作的地方性政策法规和实施细则及民政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推进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二)依法对全县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承担全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及相关制度,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全县行政区划的总体规划;组织、指导乡镇行政区域的勘定和管理;负责乡镇(街道)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线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呈报;承担乡镇、村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查、协调工作;编辑出版行政区划图;拟订全县地名管理法规;负责县管地名的命名、更名、呈报审批工作;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县内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 

    (六)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政策法规;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七)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指导老年服务、老年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推进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 

    (八)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九)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全县福利彩票发行工作,管理监督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 

    (十)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一)承担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及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职责。 

    (十二)负责全县民政事业资金的管理使用、审计和监督;负责全县民政统计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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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地区:永吉县 · 吉林
  • 分类:政府机构 · 民政局
  •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节假日除外)
  • 电话:0432-64239213
  • 地址:永吉大街377号 邮编:132200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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