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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兰市财政局

舒兰市财政局

🕐 发布时间:2024-04-24 🕐 更新时间: 近期更新 👁 1194 次浏览
舒兰市财政局是吉林政府工作部门。
  •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导和管理全市财政财务工作。 

    (二)根据全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市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财政计划,拟定年度全市预算草案,执行市人大批准的全市预算,监督全市财政预算的执行审编年度全市决算,综合平衡全市财力。管理全市各项收入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资金。 

    (三)参与全市宏观经济的决策和管理,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市和乡镇(街、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运用财政收入、支出、补贴等经济杠杆,对全市经济运行和国民收入分配进行有效的调控。 

    (四)管理全市各行政部门、政法部门、文化教育、卫生、科学技术、广播电视等单位经费支出,监督指导行政、事业单位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五)管理和指导全市会计工作,查处会计人员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负责贯彻和组织《预算法》、《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企业会计准则》、政府总预算和分行业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注册会计师业务;制定会计工作的各项制度规章制度,负责会计委派制度试点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组织会计人员培训工作。 

    (六)管理市级财政公共支出,拟定和监督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制定需要全市统一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监督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定并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 

    (七)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拟定全市社会保障资金的财政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八)管理全市的收费工作,严格审核政府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事业单位对企业的收费标准,管好收费和罚没票据,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进行检查和处理;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指导全市罚没工作。 

    (九)协调管理国有资产全面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财经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预算科

    三、国库科

    四、国库支付中心

    五、行政政法科

    六、教科文科

    七、农业科

    八、经济建设科

    九、综合计划科

    十、乡镇财政科

    十一、社会保障科

    十二、粮食贸易科

    十三、会计科

    十四、政府采购办

    十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十六、产业发展科

    十六、监督检查科

    十七、行政审批办

    十八、国有资产管理科

    十九、债务金融科

    二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二十一、财政信息中心 

    舒兰市财政局负责人:宫秀清 

👥 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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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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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地区:舒兰市 · 吉林
  • 分类:政府机构 · 财政局
  • 工作时间:8:30-11:30 13:00-16:30(秋冬季),8:30-11:30 13:30-17:00(春夏季)
  • 电话:0432-68260366
  • 地址:舒兰市政府大楼滨河大街2006号 邮政编码:132600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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