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 / 政府机构 » 住建局 / 吉林市船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吉林市船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吉林市船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时间:2024-04-18 🕐 更新时间: 近期更新 👁 1875 次浏览
吉林市船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吉林政府工作部门。
  • 主要职责
      (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市政建设、义务劳动、住房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条例;编制城区市政建设、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的近期计划和长远规划;协助上级部门做好乡村建设规划相关工作。
       (二)负责编制小街小巷雨水排水管线清掏及井口的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协调主管部门对市政设施进行管理,保证道路排水畅通。
       (三)负责对全区环境卫生工作的业务指导、检查评比和非物业管理小区及街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和公厕新建、维修及清掏,对违法排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负责管辖区内树木砍伐的初审工作。
       (五)负责建立区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指导区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负责危旧房屋改造安全监察及区内建筑企业增加值统计报表工作。
       (六)负责承接市政府下放的房屋拆改、工程建设与管理等相关事权。
       (七)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对城市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全区人民防空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八)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组织制定城市防空袭预案、人口疏散计划、战时人民防空医疗救护、物资、水电供应及其他各项保障方案。
       (九)依法组织有关部门建立人民防空专业队伍,依据国家主管部门的训练大纲,组织开展专业技能训练。 
       (十)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与开发利用。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对人民防空经费的使用实施监督检查。
       (十一)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和棚户区改造等行政职能工作。
       (十二)对主管行业领域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相关单位及个人进行处罚。
       (十三)负责房屋维修资金申请的审查、确认、审批工作。负责前期物业服务协议选聘备案,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投标备案,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中标备案,房屋租赁备案,住宅项目交付使用资料查验备案工作。
       (十四)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和违反房屋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十五)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十六)负责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设置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十七)负责区暖房子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城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冬季清除城区冰雪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综合科(纪检监察办公室) 财务与资产管理科 市政绿化工程建设管理科 城乡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科(环卫检查科) 住房与城乡建设管理科(行政审批办公室、棚户区改造管理科) 人民防空管理科
    负责人 李鹏  

👥 主要领导

返回顶部 ↑

📭 暂无领导信息

该机构尚未发布领导信息,请关注后续更新。

📋 官方政策

更多 →

机构信息

  • 地区:船营区 · 吉林
  • 分类:政府机构 · 住建局
  • 工作时间:08:30-11:30 13:00-17:00(秋冬季)08:30-11:30 13:30-17:30(春夏季)
  • 电话:0432-68070601
  • 地址:吉林市船营区望云街545号,邮编 132011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 进入官方网站

数据统计

  • 浏览量:1875 次
  • 点评数:0 条
  • 关注数: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