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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吉林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行政审批局)

🕐 发布时间:2020-12-28 🕐 更新时间:2020-12-28 👁 4653 次浏览
吉林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是吉林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等工作。
  •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拟订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市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集中受理办理及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和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招投标等业务的管理、协调和监督;指导县(市)区政府政务服务机构建设;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

    (三)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和规范运行,完善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运行、管理和监督制度。

    (四)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数字化发展工作。研究拟订全市数字化建设、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数字吉林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协调通信业发展、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信息化应急协调工作。

    (五)负责统筹大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商用、民用;组织协调数据资源归集整合、开发利用、共享开放;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统筹推进大数据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

    (六)负责提出大数据、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及规模(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央及省支持建设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大数据、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备案和核准;负责市级有关部门大数据、信息化项目牵头审核工作;拟订市本级数字化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大数据基金的建立和管理。

    (七)负责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的措施办法,组织相关部门对重大案件进行直接查处,建立营商环境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县(市)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协调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办吉林市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负责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工作。

    (九)承担“数字吉林市”建设领导小组、吉林市人民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吉林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吉林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吉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等有关具体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人事处)。

    (二)综合规划和政策法规处(政务公开督导处)。

    (三)数据共享指导处(数据应用管理处)。

    (四)数据产业发展处(智慧城市建设指导处)。

    (五)营商环境服务处。

    (六)营商环境考评处。

    (七)营商环境督察处。

    (八)政务大厅监督管理处。

    (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处。

    (十)电子政务建设协调处。

    (十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

    (十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处。

    (十三)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处。

    机关党委。

    三、其他信息

    单位负责人:周朔

机构信息

  • 地区:船营区 · 吉林
  • 分类: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负责人:范雅杰,吉林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局长;
  •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8:30-11:30 13:00-16:30(秋冬季) 8:30-11:30 13:30-17:00(春夏季)
  • 电话:0432-65150008
  • 地址:吉林市丰满区深圳街98号,邮政编码:132013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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