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职能职责: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监督指导和统筹协调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和统筹协调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垄断行为的举报、线索核查、分析和上报,受省市主管部门委托开展反垄断案件查处,负责合同和经纪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测工作,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及上市后风险管理,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监管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宣传教育和培训,完成职责领域的相关人才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