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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医疗保障局

和平县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时间:2023-08-27 🕐 更新时间:2023-08-27 👁 2856 次浏览
和平县医疗保障局是河源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等工作。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制定相关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和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拟订应对预案并组织实施。

    (三)贯彻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平衡机制,落实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

    (七)贯彻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开展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服务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信息

  • 地区:和平县 · 河源
  • 分类:政府机构 · 医保局
  •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 电话:0762-5666233
  • 地址: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阳明镇福和大道廖芬小区二三楼    邮政编码:517200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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