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 / 政府机构 » 医保局 / 都安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都安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都安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时间:2025-02-21 近期 👁 872 次浏览
都安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河池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开展医疗救助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有关医疗保障及医药价格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风险防控机制。

    (三)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河池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开展医疗救助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河池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河池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

    (六)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河池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并对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采购进行监督指导。

    (七)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制度改革,制定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评价考核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河池市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自治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自治县医疗保障局、自治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领导简介:

    (一)个人简介:

    周虹岑,女,壮族,中共党员,现任都安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二)工作分工

    主持都安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全面工作。

机构信息

  • 地区:都安县 · 河池
  • 分类:政府机构 · 医保局
  •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0778-5220011
  • 地址: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大道8号(社保大楼6、7楼) 邮编:530700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 进入官方网站

办事机构

数据统计

  • 浏览量:872 次
  • 点评数:0 条
  • 关注数: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