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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马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巴马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时间:2025-02-21 近期 👁 541 次浏览
巴马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是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河池市和自治县有关医疗保障及医药价格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制定全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 一、机构职能

    巴马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是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河池市和自治县有关医疗保障及医药价格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制定全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风险防控机制。

    (三)组织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开展医疗救助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制度。

    (五)组织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制度,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并组织实施。

    (六)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制度改革,制定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评价考核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宣传、党务、政务公开、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党风廉政、对外联络和机关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报送备案,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审批工作。指导全县医疗保障法制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

    (二)财务股。拟定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负责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及机关经费预、决算工作;强化基金收支预算执行,加强基金核算管理、监督,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有效、可持续运行。负责编制各项报表、统计分析、接收报送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机关财务、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预决算。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信息系统管理、维护和人员培训;负责全县医疗保障数据的管理;负责医疗保障卡申领及数据管理工作;负责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登记、参保人员核对、参保人员信息收集等工作;承担本县医疗保障信息系统管理工作。

    (三)待遇保障股。拟订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救助工作,组织拟定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自治区、河池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离休干部医疗保障政策和管理办法。

    (四)医药管理股。协同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执行全区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执行定点医药机构、异地就医等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结合本县实际提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评价考核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深化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制度,执行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监管工作,建立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组织执行自治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协调处理重大医药价格争议,加强医药价格管理。

    (五)基金监管股。拟定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牵头负责相关审计工作。

    三、下属机构及职责

    自治县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是自治县医疗保障局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和县制定的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三险”)、医药招标采购、医疗救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二)负责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的运行和管理工作。

    (三)贯彻执行全县“三险”、医药招标采购、医疗救助的业务经办规程、相关技术和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

    (四)承担全县城镇职工的“三险”、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的经办工作。

    (六)承担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依协议处理欺诈骗保行为。

    (七)承担全县的跨省、区内异地就医经办管理工作。

    (八)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联系方式

    单位负责人:巴马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主任 黄忠海

机构信息

  • 地区:巴马县 · 河池
  • 分类:政府机构 · 医保局
  •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0778-6273996
  • 地址: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寿乡大道中段746-1号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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