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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时间:2025-02-17 🕐 更新时间: 近期更新 👁 672 次浏览
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 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相关政策的落实。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落实自治区、市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职业资格制度等措施,落实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落实大中专、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措施,贯彻落实国(境)外人员来东兰就业管理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养老保险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严格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加强对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健全完善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引进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 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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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地区:东兰县 · 河池
  • 分类:政府机构 · 人社局
  • 工作时间:除法定节假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 电话:0778-6322672
  • 地址:河池市东兰县东兰镇曲江路6巷23号 邮编:547400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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