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区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检查指导镇(街道)民政工作。
(二)负责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监督管理。
(三)牵头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全区特困人员供养、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救助、临时救助工作。负责全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核对工作。
(四)指导全区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建设。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组织开展社区治理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区划和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及日常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
(六)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牵头孤儿及其他未成年人的保护与救助工作。参与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负责收养登记及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七)拟订全区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指导和管理城乡养老机构建设,指导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八)负责殡葬管理和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九)拟订全区社会工作的发展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拟订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政策,主管慈善工作。
(十一)负责民政事业的计划财务和统计工作,负责民政事业费、民政领域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水库移民和“三峡”库区迁入我区移民的安置和扶持开发工作,负责处理移民遗留问题。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信息
|
姓名
|
职务
|
|
蒋伟琦
|
党委书记、局长(正处级干部)
|
|
费文桥
|
党委委员、副局长(副处级干部)
|
|
周瑛
|
党委委员、副局长(副处级干部)
|
|
黄云祥
|
二级调研员
|
|
岳维
|
二级调研员
|
📭 暂无领导信息
该机构尚未发布领导信息,请关注后续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