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公室、站、所作为镇政府各职能部门、履行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和镇政府各项工作职责,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为公民、法人搞好服务,构建和谐政府。
内设机构
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下设民政所)、财经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下设司法所)、计划生育办公室、城镇建设办公室、土地所、城建所、文化站、畜牧站、农机站、统计站、农经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