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是:
落实国家扶持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的政策和措施;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研究制定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规划;参与有关法规和政策的制定;指导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民开拓城乡市场;管理和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对所属企业单位行使出资人职能。
机构设置:
(一)业务科
(二)财会科
(三)人保科
(四)秘书科
(五)基层指导科
主任:田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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