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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城县人力资源和会保障局

恭城县人力资源和会保障局

🕐 发布时间:2024-11-24 🕐 更新时间: 近期更新 👁 731 次浏览
恭城县人力资源和会保障局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促进大中专、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
  •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根据县政府的要求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并监督检查。

    (二)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办法,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促进大中专、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

    (四) 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实施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完善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健全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制,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工伤 )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和工资收入分配办法,拟订和执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办法;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退休有关政策;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县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计划的核准。

    (七)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和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控制数管理实施办法;负责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 拟订全县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建立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体系,归口管理全县出国 (境) 培训工作,综合管理来恭城工作的外国专家。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措施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 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一) 统筹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规划,整合管理劳动者培训、就业、创业、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信息,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者提供有效服务。

    (十二)拟订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维护稳定工作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劳动、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三) 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领导

    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兆恒    (主持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行英,

👥 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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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地区:恭城县 · 桂林
  • 分类:政府机构 · 人社局
  •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 电话:0773-8212394
  • 地址: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城中西路八巷5号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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