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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城县公安局

恭城县公安局

🕐 发布时间:2024-11-24 🕐 更新时间: 近期更新 👁 841 次浏览
恭城县公安局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工作方针、政策和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部署全县公安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措施;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指导全县公安法制工作,抓好对自治区地方性法规的贯彻实施。
  •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工作方针、政策和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部署全县公安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措施;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指导全县公安法制工作,抓好对自治区地方性法规的贯彻实施。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探索和推进我县公安工作的改革。

    (三)掌握信息,分析、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四)掌握全县敌情和政治动向,承办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的侦破工作,打击敌视社会主义分子的破坏活动。

    (五)侦破刑事案件,查处治安案件,处置治安灾害事故和突发事件,打击和处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六)依法指导、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和保卫组织的建设;指导乡镇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七)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八)依法对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境、入境进行管理。

    (九)组织实施和指导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十)维护全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对机动车辆、驾驶员进行管理,依法处理交通事故,保障交通安全。

    (十一)负责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的信息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自治区和本市党政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重大集会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三)负责对在押人员、治安拘留人员的看守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教育及宣传文化工作,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十五)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民警的监督;查处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十六)领导林业、公路等企事业公安机构的业务工作。

    (十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领导

    党委书记、局长    周建斌

    党委副书记、政委  张开云

    党委成员、副局长  李  春

    党委成员、副局长  唐胜华

    党委成员、副局长  刘科林

    党委成员、副局长  彭盛枝

    党委成员、县纪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组长:欧锋

👥 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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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地区:恭城县 · 桂林
  • 分类:政府机构 · 公安局
  •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 电话:0773-8212946
  • 地址: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镇拱辰东路83号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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