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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时间:2022-01-10 🕐 更新时间:2022-01-10 👁 6593 次浏览
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广州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等工作。
  • (一)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和职业培训工作。拟订本区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组织实施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健全就业援助制度。负责人力资源市场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指导、监督、管理和服务。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四)统筹推进建立本区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相关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政策。统筹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完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

    (五)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六)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执行国家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七)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承担博士后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评价和培养的相关工作。贯彻执行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组织实施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和编外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九)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和福利政策,拟订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和福利待遇实施办法。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公费医疗管理和公费医疗制度改革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和规划。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本区表彰奖励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动业务整合、业务协同。规范和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领导信息

    张雅丽:党组书记、局长,主持本局全面工作。

    郑冬: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机关党委、纪律检查、工会、共青团和妇女工作,分管就业促进和人才开发科、社会保障和劳动关系科、人事科、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和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负责对口帮扶工作。

    彭少强: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政策法规科(审批服务科)、执法一科(执法一大队)、执法二科(执法二大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和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负责信访维稳工作。

    谢茹: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财务科、工资福利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区公费医疗预防实施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区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局综合保障中心,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负责局安全生产工作。

机构信息

  • 地区:越秀区 · 广州
  • 分类:政府机构 · 人社局
  • 负责人:张雅丽:党组书记、局长,
  •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020-83391010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惠福东路483号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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