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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原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清原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时间:2024-02-25 🕐 更新时间: 近期更新 👁 973 次浏览
清原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是抚顺政府工作部门。
  • 清原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推进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县内公路行业发展,协调铁路建设,建立健全与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机制,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公路行业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起草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县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公路行业发展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与管理,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县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全县公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编制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协调推进县内高速公路工程、铁路工程建设,组织实施全县交通工程建设,负责有关交通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的行业管理与监督管理。

    (四)承担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全县运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等行政执法工作。

    (五)负责指导城市公共交通运营。负责全县道路客货运输、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运输站(场)经营、车辆维修、车辆技术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及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

    (六)提出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和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七)负责全县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协调工作,指导全县公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八)组织重大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研发、引进、推广及应用,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九)承担县综合交通运输改革领导小组、县春运等假日运输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责分工。

    关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方面的职责分工。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县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组织交通行业间政策、规划和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负责生产要素的运输综合平衡与调节,协调组织应急物资的紧急调运。

👥 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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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地区:清原县 · 抚顺
  • 分类:政府机构 · 交通局
  •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7:00
  • 电话:024-53022915
  • 地址: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清河路31号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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