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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振兴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丹东市振兴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 发布时间:2024-03-01 🕐 更新时间: 近期更新 👁 1234 次浏览
丹东市振兴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是丹东政府工作部门。
  • 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委和省、市政府文化旅游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区文化旅游政策措施,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
    (二)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三)管理全区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区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和重点品牌推广,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及市场推广,制定全区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照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收集与发布工作。
    (七)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八)指导、管理全区文化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对外及港澳台文化和旅游交流活动。
    (九)研究编制全区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区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区体育工作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十)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的调查。
    (十一)统筹规划全区竟技体育的发展及体育项目的设置与布局;指导体育训练单位开展选材训练工作;组织开展体育科研和反兴奋剂工作。
    (十二)组织全区综合性体育竞赛,组织参加省、区重大体育比赛。
    (十三)负责全区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
    (十四)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检查。
    (十五)对在学校体育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子奖励。
    (十六)加强体育公共服务,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全民健身的职责。
    (十七)加强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的职责。
    (十八)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的调查。
    (十九)组织全区综合性体育竞赛。
    (二十)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
    (二十一)抓好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切实组织青少年开展体育活动。负体育外事工作,开展体育合作交流工作。
    (二十二)负责全区广播电视相关工作。
    (二十三)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班子及分工:
          
    党组书记、局  长:王晓欢,主持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兴丹,负责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安全生产、财务、创城、考核、人事、政务公开等相关工作,分管办公室、旅游办、体育办、文化体育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孙 欢,负责文化、文物、非遗、党务、意识形态、工会、人才等相关工作,分管党办、文化办、文化馆,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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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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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地区:振兴区 · 丹东
  • 分类:政府机构 · 文旅局
  •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 电话:0415-2534367
  •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八纬路振兴区文化馆  邮政编码:118000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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