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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发布时间:2022-07-05 🕐 更新时间: 近期更新 👁 1430 次浏览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是重庆政府工作部门。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的机构定性为调整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是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归口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领导”。

    职责调整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增加或加强或取消以下职责:

    (一)加强对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

    (三)指导做好城市民族工作,以及散居少数民族工作。

    (四)推进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牵头研判涉民族宗教领域网络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引导处置,加强和规范互联网宗教管理工作。

    (五)做好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工作,鼓励和规范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

    (六)取消指导帮助宗教团体和重点宗教活动场所搞好自养事业。

    (七)划入原县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所、县民族文化研究所承担的行政职能,所属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八)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调整设置机关内设机构。

    在民族文化科加挂宗教工作科牌子并承担相关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党内法规、档案、督查等日常工作;负责拟订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机关各种重要文稿起草、后勤服务和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安全、信访、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本部门志编撰等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和重点工作目标督查、考核工作。

    (二)经济发展科

    负责组织、分析少数民族经济运行情况,并提出对策、建议;承担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实施有关工作;负责参与拟订民族经济社会领域的发展规划;负责民族统计和综合评价监测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参与协调民族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合作和民族贸易、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等工作;负责参与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工作;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抓好民族扶贫开发工作。

    (三)民族文化科(宗教工作科)

    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发展的特殊政策建议;承担民族宗教古籍、整理、出版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民族文物、宗教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承担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依法承担宗教事务管理职责。负责指导全县性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指导、帮助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做好自身建设;承担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有关工作,承办抵御境外利用宗教活动进行的渗透活动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承担民族、宗教关系方面协调处理工作,对重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宗教行政许可及宗教执法工作。

    机关党支部。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调整情况,核定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编制和职数如下:

    (一)行政编制8名。

    (二)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室)长职数3名。

    领导信息

    王明生

    党组书记、主任

    个人简历

    王明生,男,土家族,1969年3月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现任重庆市石柱县民族宗教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主管工作

    主持委党组和行政全面工作,对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内审工作、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工作负总责。

👥 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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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地区:石柱县 · 重庆
  • 分类:政府机构 · 民宗局
  • 负责人:王明生
  • 工作时间:早上9:00-12:3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电话:023-73378021
  • 地址:重庆市石柱县万安街道万寿大道105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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