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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台县教育局

奇台县教育局

🕐 发布时间:2020-10-02 🕐 更新时间:2020-10-02 👁 4092 次浏览
奇台县教育局是昌吉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等工作。
  •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奇台县教育规章制度、实施方案、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二)制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战略规划、计划,确定教育事业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并指导、协调各学校贯彻实施。

    (三)综合管理全县的基础教育、幼儿教育、成人、职业技术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等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各乡镇、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

    (四)负责拟订奇台县“双语”教育发展规划,组织推进“双语”教学工作,扩大“双语”教学的范围和规模,督查“双语”教学常规和教学质量;负责奇台县内地高中班、区内初中班的协调、宣传、组织统考、协助招生等工作。

    (五)承担奇台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工作,制定奇台县教育督导计划和评估方案,并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估。

    (六)指导、协调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和劳动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

    (七)归口管理全县的学历教育及考试工作;组织管理全县招生、自考、会考工作;规划、指导、管理成人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教育信息化等工作。

    (八)落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有关教育经费的法规政策,参与本县对教育经费预算决算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多渠道筹措并保障教育经费,管好用好教育经费;指导、协调全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制定教育基建投资的规划、方案;负责全县各类学校的校舍建设及各项配套设施建设;归口管理国家和外来教育和科技援助及贷款;负责教育统计信息工作。

    (九)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干部的选拔任用、聘用、考核与管理;负责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和教师资格认定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系统劳资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

    (十)负责制定全县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建立安全目标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督促、检查、指导学校安全工作。

    (十一)参与本县教育体制改革研究,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的改革,组织、规划、指导教育系统教育信息化工作。

    (十二)归口管理教育系统的对外交流合作工作、出国留学和来县学习工作。

    (十三)指导教育学会、协会等教育社团组织工作。

    (十四)承担奇台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奇台县东关街师范西巷

    联系电话:0994-7211643

    负责人:李秋潮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节假日除外)

机构信息

  • 地区:奇台县 · 昌吉
  • 分类:政府机构 · 教育局
  • 负责人:段永忠,奇台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局党组书记
  • 工作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节假日除外)
  • 电话:0994-7211643
  • 地址:奇台县东关街师范西巷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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