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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纳斯县司法局

玛纳斯县司法局

🕐 发布时间:2020-10-01 🕐 更新时间: 近期更新 👁 2471 次浏览
玛纳斯县司法局是昌吉政府工作部门。
  • 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修改、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

    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办理工作。

    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负责促进和谐预防犯罪宣传教育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负责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指导法律顾问工作。

    (七)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八)完成县党委、县人民政府和自治州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玛纳斯县碧玉大道与三园路交叉路口西侧海润天玺大楼西侧水务楼六楼
        联系电话:0994-6653236
        负责人:李兆曾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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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地区:玛纳斯县 · 昌吉
  • 分类:政府机构 · 司法局
  • 负责人:李兆曾,玛纳斯县司法局党组书记
  • 工作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节假日除外)
  • 电话:0994-6653236,6669950
  • 地址:玛纳斯县碧玉大道与三园路交叉路口西侧海润天玺大楼西侧水务楼六楼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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